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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房屋供应 刻不容缓

处理房屋问题是本届特区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我很高兴社会上不同人士都关心这个课题,并提出他们的意见。

在这方面,我早前与范国威议员有一些书信来往,查询有关他提出「超过15万闲置住宅单位」这个数字的出处。近日,我收到范议员另一封来信,质疑本港住宅单位空置的情况。我已着同事再一次去信范议员,厘清他的误解。另外,我看到林本利先生上星期五于《苹果日报》刊登的一篇社论,亦有提出类似范议员所提及有关本港住宅单位空置情况的问题,我想在此一并回应。

范议员和林先生都是经比较政府统计处中有关全港永久性居住屋宇单位和陆上家庭住户的统计数字后,得出本港空置单位的数字。

我要首先指出,要准确评估本港私人住宅单位的空置情况,应参照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数据。正如我八月初在网志所说,根据该署今年中公布的数字,去年底约有48,000个空置私人住宅单位,空置率是近十年来最低。在公屋方面,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的最新数字,可供出租的空置公屋单位在今年6月底为3,689个,相对于同期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总数(包括已租出、正在编配中及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空置率为0.5%。由此可见,现时本港房屋空置比率极低,供不应求情况明显。要满足社会上对公私营房屋的需求,大规模开发土地是刻不容缓。

至于范议员和林先生所提及的统计处数字,由于政府统计处的「永久性居住屋宇单位」与「陆上家庭住户」的涵盖范围不同,两项数字不能作直接比较,更不能用于推算本港住宅单位空置的情况。其中「永久性居住屋宇单位」的数字,除涵盖全港所有住宅单位外,亦涵盖了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单位。由于非住宅单位不应被视作用于居住用途,所以在评估全港住宅单位空置情况时,不应把这些非住宅单位纳入考虑之中。

另一方面,由于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只涵盖住户中包括最少一名常住居民的陆上家庭住户,因此并没有计及该些已移民外地的港人、流动性高的港人、和不常在港居住,但亦会在港拥有或租用屋宇单位(例如作短暂居住)的非本地人的住户。除此之外,部分住户亦会拥有第二居所。

如上所述,要准确评估本港私人住宅单位的空置情况,应参照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数据。

我相信社会上是有共识,目前本港的房屋供应未能满足需求,因此,政府有必要拓展新发展区,以供应土地,满足香港市民对房屋的殷切需求。我衷心希望范议员、林先生及社会各界在了解香港房屋的真正空置情况后能够齐心一意,处理土地供应、楼房供应问题。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