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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處理獲贈禮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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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電視台報道政府主要官員處理獲贈禮物的制度,其中提及行政長官接受禮物的資料與事實不符。
報道誤指,本年六月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訪問香港時贈送給行政長官的「雙魚吉慶」金箔擺設,在行政長官的禮物名冊上僅列作一件擺設。事實上,王光亞主任致送的禮物為一件景泰藍花瓶,而雙魚擺設乃行政長官代表特區送贈王主任的紀念品。
報道中並沒有說明行政長官如何處置該禮物,只說有關紀錄沒有列出禮物贈送者和價值,可能引起誤解。事實上,行政長官辦公室已按既定程序,在行政長官禮物名冊之中,將該花瓶列為由政府處理的禮物。
現時,行政長官獲贈公務禮物名冊會列出所有估價超過四百元的禮品名稱、接受日期及編號,並清楚列明處置方法。該名冊每月由行政長官辦公室更新,並上載於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網站,供公眾查閱。
自2008年7月1日現有禮物名冊紀錄推出以來,行政長官獲贈公務禮物全部交由政府處置,並無私人保留。交由政府處置的禮物,一般會放於政府建築物或辦公室作擺設或參考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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